是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江家的态度很强硬,说孩子生下来姜家不会认,也不会出抚养费,以后更不会有来往。
江腾还有个哥哥以及小侄子,江家不缺继承香火的。
不认的目的是不想让程秋芸肚里的孩子继承江腾的遗产。
两人结婚时间短,共同财产很少,牵扯到继承的是两人住的房子,江家想把房子留给江腾哥哥家的儿子。
婚房算是江腾的婚前财产,程秋芸没有继承权,但她肚子里的孩子有。
程秋芸答应了江家,还应江家的要求签了书面协议。
不过也没太亏着自己,结婚时房子重新装修了下,一部分家具是程秋芸买的,让江家折钱给了她。
两相结清,互不相欠。
所以程文锦跟程秋芸姓程,跟江家不再有任何关系。
程秋芸不仅搬出了婚房,还离开了从小生活的城市,来到了凌城。
跟程家少有联系的原因是不想再受程父程母的掌控。
程秋芸本来没想着结婚,她一个人挣的不少,能顾住自己的生活费还能剩一些,准备存着自己买房,要是姻缘到了再结,不到就不结。
但程父程母以及家里亲戚常年不断地催逼,她迫于无奈选择了妥协,相亲并跟江腾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