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重生之颠覆大宋 >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八章 制度
是“重刑”。

    中国历史上,重刑治理贪腐最有名的帝王乃是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规定,凡是贪腐超过六十两白银者,处以剥皮酷刑。天下各个州府门前都要土地庙,这土地庙便是实行酷刑的场所,因此这里又被称之为“剥皮庙”。一旦有人贪腐超过六十两白银,立刻被押到土地庙前,先是砍下脑袋,挂到旗杆上示众,之后是剥下人皮,里面塞上稻草,放到衙门公座的旁边。新官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去土地庙瞻仰,然后在土地庙中住上一晚上,之后在衙门办公的时候,都要和“人皮”相伴,十分恐怖!

    除了剥皮之外,朱元璋还制定了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抽肠、刷洗、称竿、刺、割鼻子、阉割、枭首、凌迟、族诛等无数对付贪腐官员的酷刑!但是朱元璋到最后却发现,天下的贪腐官员竟然是杀不胜杀,越杀越多,到了最后,朱元璋也是有心无力,只能说“今后凡赃者,不分轻重皆诛之”!

    朱元璋出身贫贱,从小父母兄长全部饿死,他对于贪腐官员异常的憎恨,因此治理贪腐异常的严苛!相对于朱元璋来说,张浚所说的那些“重刑”几乎不足一提!明朝官员要是听到张浚所说的这些“重刑”,恐怕都会笑出声来!

    可是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