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如果以国君为主人、卿为宾,则国君势必要处处与卿分庭抗礼,不免有‘国有二主‘之嫌;其二,如果让国君担任主人、卿担任宾,则两人始终为繁琐礼仪所累,难以尽兴畅饮。因此,燕礼使用了一种变通的方法:让主管膳食的宰夫担任主人,宰夫的爵等是士;另选一位大夫担任宾。让宰夫和大夫去周旋揖让,不仅没有了君臣无别的顾忌,而且可以使国君和卿得到解脱,坐观其成,欢聚燕饮。所以,《燕义》说:‘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也;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明嫌之义也。‘
宾的人选,由国君指名决定,被指名者要稍稍上前婉言推辞,表示不敢当。在国君重申刚才的决定之后,宾这才再拜叩首,接受任命,并到大门外等待主人的正式邀请。于是,国君在庭中向卿大夫行拜礼,然后上堂入席。接着,有司迎宾入门,来到庭中。尽管燕礼中的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宾,但在形式上依然是燕礼中的重要人物,所以,在宾进入中庭之后,国君要从堂上走下一级台阶向他作揖,以表示优礼。
同样,宰夫虽然担任主人,但他只是代替国君献酒的主,并非燕礼上真正的主人。因此,宰夫在上、下堂时都不得走阼阶,而只能与其他人一样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