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着墙下地走动。他走进堂屋,目光被堂屋红漆矮柜上的一些字画吸引住。
砚台下压了厚厚一叠宣纸,他随手翻了翻,全是顾霜霜的字画。她用毛笔书写的正楷字虽然好看,但没有商用价值。她的画却相当不错。笔落纵横,意不在似,轻松洒脱,写意画法发挥的不错。这些画能值些钱。
陆怀瑾随手又翻了翻,从柜子上找到一张发黄的照片。照片上共有十二个人,中间一名男子戴着金牌,穿着国家队运动服,笑得灿烂。
这人他认得,是十几年前国外一届国际奥运会射箭项目组的华人冠军,孟天华。
这个孟天华,拿了冠军之后就消失在国民视线,据说是癌症去世。这人于他来说,是个神话,远古神话。
他仔细看了下照片,不像是复制品。顾霜霜家里,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如果他料想没错,顾霜霜的二叔,就在这十二个人之中。
陆怀瑾在堂屋坐了两个小时,饿得前胸贴后背。顾霜霜总算在他饿死前赶了回来。
顾霜霜捧着一只黑色塑料袋,雀跃地跨进堂屋,还没进门,嗓音就扯得高高地:“陆大哥!我给你带了好吃的肉!”
本来已经饿得两眼昏花浑身无力的陆怀瑾听见“肉”,登时挺直脊背坐直,饿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