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闻言从喉咙里呵了声:“我还和你住一起了?”
多稀罕?你以为我愿意呢。
面对他的阴阳怪气,我好脾气地冲他笑了笑道:“住了好多年了,房子是我们一起选的,在山上,你说你喜欢从高处往下看的感觉,又说那里清静,交通不便,不容易有狗仔和粉丝偷拍。”
席宗鹤微扯唇角:“这话听着像是我说的。”
因为这话的确就是你说的。
与席宗鹤相反,我一点都不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我有恐高症。超过十米往下看,我腿肚子都打颤。坐摩天轮或者云霄飞车,那更是我想都不敢想的项目。
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我其实是不愿的。但我又不是他真正的男朋友,又怎么可能真的有发言权。他问我好不好,我总是点头说好的。最后买下来,选的是小区里地理位置最好的一套,地王中的房王。
他是真的喜欢高处的风景,每日早上起来第一时间便是泡一杯咖啡,站在落地窗前看风景。除此之外还格外喜欢在客厅那扇巨大的落地窗前与我亲热。
窗外便是悬崖断壁,视野的确很开阔,能够俯瞰整座城市风景,夜景也漂亮。但我一靠近那里就止不住的头晕目眩,手脚发寒,他一将我按在玻璃上,我简直颤抖地不敢睁开眼看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