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你跟我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我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他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垂下睫帘,随即无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