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伙做出什么反应。
“开火!!!”
就是这么莽!
事实上不仅是那些混混,就连跟着来的新警察都懵了,怎么就开火了?
可萨吉、波特曼和肉球可没有半点犹豫,他们以前根本没有之前那种例行公事,只要看到人拿着武器,他们就可以开枪。在执行任务中,任何被他们认为有威胁的目标,都可以开枪击毙。
现在是警察,身份不一样,所以稍微有点繁琐,要讲究程序正确。
在美国法律当中,警察在执法途中,一旦受到生命威胁,就可以选择开枪。两者的差别其实不大,都挺主观的。但必须的警告却是必须的,只要两遍警告过后,这帮人依然没放下枪,凯下令开枪就不存在任何程序上的问题。
所以凯一点都不担心过后会有什么麻烦。
碰碰碰碰碰!
肉球拿着一把M4卡宾枪,下挂XM26散弹枪!波特曼在开车,所以并没有装备步枪,而是拿着一把格洛克18,该枪可靠性强,射速很快,可以选择全自动模式和单发模式吗,发射9mm帕拉贝鲁姆手枪弹,采用双排弹匣。
萨吉最为符合美国硬汉的标准,在皮卡车后面直接拿着散弹枪就轰!
再加上凯的M1911。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