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知识分子打交道。但没想到还真让碰到一个。
多米尼加来至多米尼加,因为他老爹老妈为了让这小子不忘本,所以以他们的祖国的名字给孩子命名。这小子也不负他的父母期望,从小学习成绩很好,长大后更是考上了麻省理工。但这小子有个怪癖,就是喜欢偷东西,他不缺钱,但就是喜欢偷东西,结果因为偷窃次数太多就被丢进监狱了。
搞的工作和生活都完蛋了。
在监狱里,这小子长得眉清目秀,又瘦不拉几的,于是成为众多大佬捡肥皂的首选。汤米这辈子真心没做什么好事,可那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阴差阳错的就救了这小子,保住了他的菊花,并罩着他,没让他在监狱里受苦。
出来之后,汤米找到了这小子,想要他入伙。说老实话,汤米也没什么把握,结果这小子连考虑都没考虑一下就答应了。这家伙是一个顶级黑客,很多高科技麻烦都归他,唯一的缺点就是身手非常废。需要人专门保护。
至于汤米,自然是老大,负责制定计划,踩点,招揽人手等等,他们一行总共十个人,除了上述的几个骨干,其他的都是炮灰,一旦行动结束,他们要是没被警察抓到,也一定会被灭口。五个人分总比十个人分要好的多。
之前为了培养默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