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那就容易坏事。要是引起全民讨论,那么……对霍普和莎莉兹简直是灾难。
特别是莎莉兹,她可是公众人物。一旦和这个联系上,等待她的将是事业毁于一旦。
就好像当年朱迪·福斯特一样,因为里根遇刺,她遭到躺枪(凶手招供他那么做就是为了引起朱迪的注意),结果导致事业大大受挫,在最好的年华只能被浪费,等她再次回归公众视野,也只能演演妈妈角色了。
哈维对此没有意见,反正交易达成,也不需要陪审团了。高调低调在法官的掌握之类,只需要打好招呼,这件事完全可以做到无声无息。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受害者家属的情绪。
不过……虽然这么说有点不太好,可受害者家属在了解事情经过和大笔的赔偿金之后,也愿意保密,只不过是一大笔封口费而已。
这里是金钱社会。
至少在这里,没人觉得这个可耻。
总之经过漫长而激烈的谈判,最终得出最后的结论。
霍普必须认罪。这一点无可争议。
其次霍普必须得住进精神病院,这一点没得妥协,当然作为让步,纽约检方和法院方面可以让霍普的家人指定一个精神病医院或者拥有治疗精神病的资格证的场所,比如一个环境良好的疗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