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流寇 > 第四百二十一章 凡事要有法可依
备定人家什么罪?”
    “这...”
    武愫也是发懵,是啊,按明律上关于盗墓律条,没一条能和这帮人对上号的。
    “我大顺虽是新立,但依法治国是我朝立国之根基,执法者要有法可依,既然律法并无罪条,徐州府认为这该人的罪名是否成立?”
    陆四决不是要干涉法司,实是此案具有典型的案件特征,即可立也不可立。
    在国家律法没有明文打击,又无当事苦主被害人,更无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凭着固有观点定人家一个死刑,那不是草菅人命又是什么?
    武愫左思右想,也没有从明律中找到可以支撑他定罪的法条,当时就想律条不严,须立即加以修补。
    但将来法不杀现在人。
    丁九思等一干人等被当堂释放,众人死里逃生,向那为他们主持公道的淮军陆大都督连连磕头,称为青天父母。
    不想,一帮人刚被放出府衙,就有飙形军汉数十人一拥而上,五花大绑带走。
    “冤,冤啊!”
    丁九思等人不知来者何人,又要将他们抓到何处,吓得在那嚎啕大叫。
    徐州府的差役却是识得抓人的乃是督府亲军,哪里敢制止,赶紧回报府尹。
    一听督府亲军把放了的犯人又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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