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方大猷劝降耿仲明时,曾给其总兵、郡王、亲王三条路。
也就是耿仲明按兵不动,大顺灭清之后可为总兵;占据良乡封堵多尔衮后路粮道可为郡王;挥师攻破北京可为亲王。
从耿仲明实际表现来看(一部据良乡,一部北上),获封亲王肯定是不够的,因为北京城并不是耿仲明拿下的,以耿部自身实力也可能攻破北京。
但一个郡王却是够格的,因为要不是耿仲明于多尔衮的背后来了这么一下,陆四指挥的西路军也不可能将多尔衮集团拖死在保定于良乡之间的涿县,继而取得战役胜利。
何况,耿仲明在满清那边就是怀顺王,到了大顺这边纵是不再上一个台阶,保留原来的郡王待遇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陆四却没有履行诺言,不仅没给耿仲明封王,甚至连国公都不给,只是封其为侯——定义侯。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随着大顺的节节升高,陆四有必要增加大顺爵位和官职的含金量。
从前满清入关时,吏部问多尔衮如何安置前明降官,多尔衮手一挥说一律加一级任用。
原因是满清人少,以小族临大国,必须重用降官汉奸,否则何以立足?
怎么才能让降官喜出望外,感激涕零为大清效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