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流寇 > 第七百四十八章 大印不如破碗
不是在西营呆傻了,才建议株连子女这等荒谬之事,却见监国若有所思。
    一人贪污,祸及妻子。
    谁得利,谁担责。
    两句话联系在一起,让陆四有点茅塞顿开。
    是啊,你贪官的老婆孩子因为你贪官大食其利,大得好处,东窗事发之后将你们一并问罪,有什么问题?
    符合逻辑。
    不过,全部杀头肯定不现实。
    陆四寻思是不是回京之后亲自过问一下律法修订,如官员贪污这块要明律祸及子孙,贪污重的老婆孩子一块宰了,轻些的则给予刑罚,取消子孙两代或三代的科举权,便如从前顺军所到对于拒不投降的汉奸必株其亲族,连根拔起一般。
    为人父者,有几个不爱子女?
    不想子女因为自己的贪赃枉法被牵连,自当要守法。
    律法配套,再施以监察、审计等手段,当能使大顺的吏治良性运转几十年。
    当然,陆四不喜欢胡乱施政。
    株连当仅限于“治官”,而非“治民”。
    百姓犯法,只问其身,株其无辜子女却是没有道理的。
    当然,不让官吏贪污的前提是大顺也要保证这些官吏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家庭财富能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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