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可望称移民可使三个办法,一是重利相诱。即以河套地区土地为“诱饵”,吸引长城内的贫苦之人前往安居。
“一人百亩不能诱来,便以五百亩,千亩相诱。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百姓亦是如此。”
第二个办法则是迁关内盗寇罪犯往河套,倘若一县移十犯,则一府便能移百犯,一省可移千犯,北方数省万余罪犯总是有的。此法还可年年持续,如前明将犯人流于西宁以充青海,数十年下去,河套地区的汉人数量必将占据绝对主导。
“汉人多,则地宁。汉人少,则地乱。”
第三个办法则是使一些军队仿效明军屯于五原,一方面驻守,一方面开垦,朝廷则想办法为这些驻边军人娶妻,如此一代、两代下去,亦能极大充实人口。
陆四命人一一记录,因为孙可望提出的移民三法都是切实可行的。
孙可望又建议要将河套地区的归降蒙古人与迁移汉人混居,打乱其原先聚族为部落的习俗。并且要设营庄加以统一管理,辖区内土地所产以十为总额,官府得四,民得六。
官四民六,看上去民众负担极大,然而民众却无地主盘剥,其拥有土地规模较之家乡极大,因此净得利远比家乡要多。
如此,既能使五原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