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巩焴对太上皇安置问题。
回复有两,一是于宫中择一宫殿专供太上皇居住;二是由监国选择一地供太上皇居住。
陆四思来想去,觉得老爹是地道淮扬人,怕是不服北方水土,让他留在京中时间一长定会想念家乡,于是便命工政府于扬州营造太上皇居处。
礼政府认为太上皇可仿前明亲王供养例,年给粮一万石(或等值钱财),并可在江北省划取一定土地供太上皇享禄。
一石依明制约一百二十斤,一万石就是差不多一百二十万斤粮食。前明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大约可以购买两石米,现在因为战乱天灾,一两银子买不到一石,因此折算开来一万石粮食约合计白银也就是不到万两。
陆四孝顺,为了让老爹在扬州生活得更好,手头不紧(时不时要接济“宗亲”),便让礼政府定太上皇供奉为年两万石粮食,此外自己再从内库拨付,直到老爹驾鹤西游。
哲哲既已成太上皇妻,肚中又有孕,那肯定也要给予正式名份。
陆四封哲哲为一品奉国夫人,享前明郡主供养待遇。
哲哲到时生下的男孩还是女孩,则另有相应处置。
法礼上,不须陆四劳心,因为太上皇是没有继承儿子帝位资格的,太上皇的儿子同样也没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