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部 欲望篇 第二百四十七章 投资(五)(2/9)
费承祖想不明白,他认为自己的贿赂已经很到位了,这些年前前后后少说给了秋县令几十万两。
至于贪图美色,这个有可能,但概率不大。一方面秋县令平时为人并不是特别好色,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家里有一名悍妇时刻管着,稍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打折他的腿,所以谅他也不敢。
不为财、不为色……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费承祖想不通,这件事的答案似乎在他的思维盲区。
其实这件事并不难解释,财、色固然重要,但有一样东西比财、色更重要,那就是命。
凌霜在来到辛漳县之前就已经派人去收集秋县令的罪证。试想这个贪官,光收一人的贿赂就高达几十万两之多,要找这种人的罪证会有难度吗?
凌霜把卧龙派弟子散出去,三天后回来一看,好家伙!这罪证比一本百万字还要厚啊!
这些证据要是报上去,判个满门抄斩机会不大,但判个凌迟还是绰绰有余的。
弟子们说了,这也就是没深挖,要是再给他们两天时间,株连九族指日可待。
这么多的证据往面前一砸,再看秋县令,那简直比一条狗还听话。
如今地方官已经捏在凌霜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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