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让熊杀死他的。”
“为什么?”
“你问的够多了,猴捕头。”羊师爷平静地说,“该轮到我了吧。”
“你说。”常治龙调整一下身位,准备好回答问题。
羊师爷问道:“你怀疑我,原因应该不只是我经常去汇友茶楼吧。其他的理由呢?”
“因为猪老板,正确地说是猪二。”常治龙解释道,“你还记得案发当天他来衙门报案吗?”
猪二和狼阿忠为了掩饰自己的犯罪事实,假意去衙门贼喊捉贼。而根据衙门的规矩,但凡报案者必须在口供上签字画押。如果案件复杂,需要报案者陪同去现场取证,那签字的步骤会延后到现场调查完毕。
羊师爷当天亲自去案发现场,理由是要找猪老板签字。可是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当羊师爷提出签字的时候,装成猪老板的猪二表示他右手受伤不能签。
来报案的猪老板手受伤,身为师爷的羊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除非报案时羊师爷不在。
“我特意去问过差役,他们说猪二和狼阿忠来报案的时候,你刚好不在衙门。师爷你是老爷身边的人,平时就住在衙门里。案发当天大清早,你跑去哪里了呢?”
经过分析,常治龙认为羊师爷大概率是去买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