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管任何需要“大多数”的表决,投票之类的活动中,并不是说越多越好,或者需要追求最多。
人们完全不需要那么做,他们只需要能达到“大多数”的最基础的数字就行。
哪怕刚刚好,百分之六十七,只要一旦形成了这个大多数的局面,再多的数字和这个数字也是没有区别的。
就像百分之百,和它有区别吗?
没有!
都是以大多数同意的局面决定性地通过,顶多百分之百会增加一个“全票通过”的成就而已。
实质上,它和百分之六十七没有什么区别。
矮个子老人这辈子经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和政治斗争,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也知道,对于目前的格来斯顿来说,他真正需要的只有那百分之十七八九,或者百分之二十。
其他的就算再给他,他要不要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都已经形成了大多数的局面,多这百分之一,少这百分之一,有意义吗?
老人家懂得这些,那些政治投机者也懂这些,他们如果不想成为可有可无的百分之一,他们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表明身份,然后进行谈判。
否则一旦别人抢先做了,他们就很有可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