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部而来的骏马。
骏马鲜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个类,大都毛色鲜亮者,跑速定不至于太缓,而商队上下毛色鲜亮者,便只有阮秋白那匹团花黄胭脂,皮毛最为顺滑,且除却四蹄白如雪雾,通体如金纸早柿,晃眼得很。
故而唐不枫未以刀刃对敌,也是用以试探一二,不过阮秋白此番纵横的拳掌功夫,的确让他狼狈至极。
“城中那回,我原以为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子,武功至此已经是资质过人,可想不到还是媳妇留手了。”唐不枫垂头丧气翻身下马,再瞧瞧女子此刻双足的位置,更是有些沮丧。
阮秋白压根未曾从树上跃下,只是以双足锁住粗壮枝干,同前者对招数十,便已然压得唐不枫无招可出。
那头夯货见二人停手,自家主人亦是翻身下马,于是嘶鸣一声便撒开四蹄,自行跑去不远处那匹黄胭脂处,哪里还顾得上这两人嘀咕,跑得那叫一个欢脱。
“嘴上说媳妇长媳妇短,可这一路以来,你可并不像是个好相公。”虽说敲打了一番唐不枫,可阮秋白此刻明摆着是余火未消,从树枝儿轻快越下撤去面上黑纱,而后更是翻了个好大白眼。
唐不枫苦笑,寻了处野菊不甚繁盛的地界,拄刀坐下,“此行出城,想必阮姑娘也是来见识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