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蒂,还真是不小。”
至于叫人看轻了本事,他却是不以为然。
将身家性命交托于一位藏匿仙府,传言天资平平的年轻少爷掌中,休说是这一众随从,就算是换成章维鹿自己,也难免会颇有微词,更别说明知齐相与大将军早有宿怨不合,还偏要上门找不自在。
如此一来,随从惶惶,也是的确在情理之中。
赤脚汉子把掌心一翻,却是把那枚玉坠挂在腰间。
不过他章维鹿可从不是不讲理的人,更少有失信的时候。
收了摹刻姓字的玉坠,自然要保住人家性命。
“镇南大将军,齐相,一位文臣之首,一位武将之魁。”章维鹿捻捻眉心,露出一抹愁容,“刚出师门就得和这群老狐狸打交道,章庆啊章庆,你这一死,可真是耽搁了为兄的武道进境。”
若是朝堂事能与武道一般,能一拳解决,那该是多妙的一桩小事。
齐陵镇南军的探马,历来是为人所称道,且不提是在西路三国是否能排上座次,起码在齐陵一国之内,镇南军的消息之灵通,乃是其余数部军马所难比的,探马贯通南北,并无分毫遗漏。
按理说战事起时,一部军马探听消息的能耐,称得上重中之重。瞧着稀松平常的一纸密报,能抵十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