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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想和你说话了,大卫。”
说罢,路易转身就离开。
路易很清楚,他没有必要假装自己喜欢罗宾逊。他只需要知道,罗宾逊这个人虽然讨厌,但他不会伤害球队,更不会成为更衣室的问题。
对大部分的球队来说,运动员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途径,通常都离不开低俗的幽默,酒,女人,钱,四者有一者相通,就能熟络起来。可罗宾逊是蒂花之秀,是当之无愧的奇葩,他选择脱离美国职业篮球中固有的黑人氛围和文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却又可以和球队并肩作战。
路易第一次理解了罗德曼为什么不肯为他顶防奥拉朱旺。
从球队的角度来看,罗德曼是个自私的胆小鬼,你很容易得出这种结论。但,最终后世的球迷都认识到罗宾逊是一个没有杀手心态,缺乏支配比赛意愿的软蛋。因为声名狼藉的罗德曼被公牛队用一个替补中锋换到芝加哥后,成为公牛第二王朝的铁三角之一。他成功了,所以他是正确的,罗宾逊是软蛋,罗德曼在公牛甚至敢去顶防奥尼尔,他怎么可能会害怕防守奥拉朱旺呢?
罗宾逊和魔王形态的罗德曼,存在着从内到外,360度无死角的不和。这种不和不单单是两人的关系,而是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