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辑都很难找到去做这两样东西的意义。
原因很简单,你让他一个现代人去写毛笔字?自己毛笔字写得怎么样,你自己心里能没点逼数?放着用的更顺手的炭笔不用,你非要装逼写毛笔字?罗辑表示呵呵,一个现代人还干出这种蠢事来,已经不是思维僵硬可以形容的了,只不过是单纯的傻。
任何东西,想要推广开来,首先要达到的一个要求就是上手难度低,事实证明,罗辑前期做出来的炭笔,很快就推广开了,至于毛笔,在他这儿注定只能当个小众爱好了。
说到底,你一个现代人来这儿是干嘛的?在能带着自己的人民走捷径的时候,你非要照着历史轨迹老一套的来?那有你没你,差别也就没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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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