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带着系统来大唐 > 第九百二十六章 为何国企把亏吃(第三更)
    “我买过二十个煤油灯和暖水瓶,有记录,当时按了手印。”
    李隆基走了,过来就是问政。
    许多商人聚集到灞桥旁边,之前买过煤油灯和暖水瓶的人。
    他们需要购买自行车,又拿不出来‘发票’,只能想办法证明。
    李家庄子的人给出文契,对方开的是什么店,在哪里开的。
    然后必须要把自行车卖到之前卖暖水瓶和煤油灯的人手中,否则就要赔偿李家庄子十倍的价钱。
    这个前提条件不能破,不然无法显示出之前买东西人的地位。
    商人们纷纷写好,按手印。
    交了钱后领自行车,算是契约达成。
    之后再买煤油灯和暖水瓶的人,需要购买一年以上,并且继续持有,才允许购买李家庄子的自行车。
    买完自行车,持有一年以上,李家庄子新出的好东西才能买。
    若现在不买,等到过上几个月,就是持有两年以上。
    不然一辆自行车凭什么卖一千缗?能买多少牛马了?
    买的东西不仅仅是自行车,还是一个快速通道,一旦有好东西,就能直接买。
    于是更多的人来购买煤油灯和暖水瓶,先把资格拿到手,就这几天,过了需要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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