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了之前的事情。
他被一群人扯上了车,不过在那之前,他趁着跪倒在泥水中的时候,在自己的眼镜上刻下了一辆黑色面包车的车牌。
他把它卡在了路边路沿石的缝隙里,如果有人能发现,也许能查到自己的位置。
但这个希望非常渺茫,毕竟蝙蝠已经离开了城市,还有谁能做到这一点呢?
虽然他对于警局的一些年轻人很看好,但那也只是看好,他知道即使警察们发现了眼镜,也不一定能追查到这里。
毕竟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黑衣人们在上了车之后就打晕了他。
现在他所处的环境是一间漆黑的房间,但并不是想象中的牢房,相反,他身下的床铺非常柔软,只是用手摸一摸,也能感觉到丝绸的滑腻手感。
这并不会让他感觉放松,作为一个老警察,他能感觉到周围的环境非常潮湿,有种阴森森的感觉,这里应该是在地下。
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自己只昏迷了一个小时多一点,这些时间不够那些面包车离开哥谭,所以他现在依旧是在城中。
他缓缓地爬起来,身上的一切都完好,除了枪不见了,就连手铐还在自己的腰间。
好像真的是被请来做客一样,尽管这邀请的手段强硬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