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奈地耸耸肩,转身离去,他的双眼中倒映过的焦尸已经够多了。
也许是火蝇的惨叫叫醒了更多的人,所以在走廊两旁病房中窥探的人更多了,只不过得益于狂笑之蝠表现出的疯狂,再也没有人敢和他主动搭话了。
狂笑自然也懒得理会他们。
他来这里当然是为了小丑。
当丧钟的小队出现在警察局的时候,就说明小丑已经被抓了,他之前多少通过一些手段看到了一群人围观蝙蝠侠和小丑,然后他看着蝙蝠侠被抬走。
极速者运输小丑去了哪里他没看见,但哥谭也就那么两个地方罢了,要么是阿卡姆,要么是黑门,这么简单的选择体当然选阿卡姆了。
至于为什么找小丑,自然是为了报仇和计划两不误。
上一次巴巴托斯入侵的时候狂笑就在小丑和丧钟的夹击下翻了车,脑袋还被小丑当玩具玩了好久,又被当礼物送给卢瑟,是他凭自己的口才说服了光头才逃了出来。
这次又是这样,蝙蝠侠在他和小丑之间还是选择了小丑,这不是看不起他么?
现在好了,女人也死了,自己也疯了,其实狂笑觉得蝙蝠侠完全不去理会小丑反而什么事都不会有。
人质就算是被小丑抓了,也是为了形成剧目,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