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小巷,辛勤谋生。
给居民家里灭鼠,有时候还会接受市政府的雇佣,去下水道里投放老鼠药,控制城市中老鼠的繁衍速度,这工作一做就是二十多年。
只不过经常在黑暗的地方行走,黑暗就会找上你,你想做好人也不行。
有一次他在灭鼠过程中遭遇了街头火拼,有人在他面前被杀,溅了他一身血。
偏偏这个时候警察也赶到了,坏人都跑了,只留下被吓傻的他,于是警察不由分说地把他抓了起来。
那个年代戈登还没有上位,布鲁斯还在外游历,这种人赃俱获得案子有什么好说的,更何况他被捕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几十个老鼠夹子,一看就是打算折磨尸体,太变态了!
你说你没杀人?闭嘴!上刑!
当年的哥谭就是这么黑暗,警察为了结案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禁不住严刑拷打的捕鼠者还是认罪了。
于是被判凶杀,情节特别严重,黑门监狱。
即使后来因为表现良好减了一些刑期,坐了十八年牢后他就出来了,但人已经疯了。
他认为灭鼠是徒劳无用的,造成哥谭腐败和黑暗的原因是人类,人类才是该被消灭掉的。
因为在监狱中只有老鼠和他作伴,他们化敌为友,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