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背景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案发地点遍布全城,凶手对有钱人和穷人都一视同仁。
他确实难住了蝙蝠侠一段时间,可是作为一个12岁的孩子,白天要去学校上课,晚上则要兼职打工,半夜出去杀人,实在太忙了点。
脑力方面可以支持,但是普通人的体能撑不住,再说,他和一个从业几十年的老警探外加一个蝙蝠侠的跟班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事事都必须格外小心。
终于有一天深夜,他在地下室的黑暗中清洗血衣的时候,还是被偶然回家取东西的父亲发现了。
他坦然地承认了所有犯罪事实和手法,束手就擒,还安慰父亲和姐姐,自己犯了罪不假,但实验成功了。
是警察抓住了他,不是蝙蝠侠,父亲过去做的选择是对的,自家姐弟俩小时候承受的委屈和孤单是有价值的。
而且,世界上真的存在完美犯罪,自己只是运气差了一点。
他当时是未成年人,精神状态又明显不正常,只能送去阿卡姆接受治疗,经过多位心理学专家的治疗后......他变成了真正的疯子,一天不杀人就浑身难受的那种疯子。
各种谋杀别人的计划充满了他的大脑,如果不付诸行动他就感觉自己脑袋要爆炸。
这就是阿卡姆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