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死在没有灯光的地方。
在其他的城市中,一个人如果中枪受伤了总会爬向路边或者其他光亮的地方,希望有人能够救命。
但在哥谭,人们中枪后则会尽力爬向黑暗的角落,并祈求千万不要有人在警察之前发现自己的尸体。
否则的话大概率会被路人补刀不说,街上的乞丐还会扒走尸体上所有能用的东西,包括指甲和人皮;而有些变态会拿死人血肉去做香肠,骨骼之类还可能被邪教徒拿去玩仪式,等等。
人确实很有意思,有的人想要活,有些人只求一个全尸,环境因素对心理的影响表现得十分充分。
如同她所说的一样,格拉克现在是一具不会动的尸体,没有感染尸变的迹象。他的脑袋只剩下前面一半,后脑勺和天灵盖等部位已经变成了墙壁上的涂鸦,正黏糊糊地顺着墙往下滑落。
壮汉身披一块金钱豹毛皮的尸体,此时手中握着一把超大口径的左轮手枪,猛地一看,可能是吞枪自杀。
他挖出来的山洞不大,可能有个十平方的样子,洞里一侧的地上铺了一摞兽皮就是床,还有几个锅碗瓢盆散落在床边。
除此之外,还有一把木质长矛,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洞窟里面没有别的耳室,一眼就能看到头,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