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身上有寄生虫的,云景这就遇到了一个。
吃不下去了,云景将串棍子上的半只兔子插边上,闲得没事儿,干脆找块石头坐下,然后把书箱摆面前开始写今天的游记。
书箱顶部是平的,面积有点小,但悬腕写字足够了,因为不知道那江湖客什么时候醒来,云景也没整念力控制纸张悬空的书写方式。
“大离历八百七十六年,七月初五,离红林县,逐路荒野……”
写到这里,云景停下,挠挠头,今天就赶了一天的路,没什么好记的啊,干干巴巴……
然后继续写到:“欲野宿,暴雨至,觅山洞,正食,雷劈路人,幸未死,援之,待醒……”
好吧,干巴巴的,今天就这么多,一张纸也才写了小半不到呢。
收好笔墨,无聊。
然后云景干脆从书箱内取出一根手指头大小的石条,脱了鞋子,借着火光一点点打磨脚趾甲。
那石条是快磨刀石,也是云景的‘脚指甲刀’,石条打磨脚趾甲沙沙作响,他那坚韧的脚趾甲也一点点被打磨成粉末掉落。
修剪一下脚趾甲也太难了,以后有条件了一定要整一把上好的指甲刀,能剪自己指甲的那种!
可话说回来,自己的指甲也在日益变得坚硬啊,以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