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九叔忙得不亦乐乎。
但真正令两人高兴又意外的而是另一件事,那就是两人从路上意外的碰到了一个人。
一个疯疯癫癫的人,浑身污垢,如同一个乞丐一般,头上皆是伤口。
这个人就是国民!
他是先锋队的人,带着炸药冲锋的时候,侥幸活了下来,却被炸伤了大脑,沦为了傻子。
罗素出手帮他整理了记忆,又收留他在了道场之中,而他妻子的事情,终究还是没告诉他。
这是那个女鬼要求的,她只想静静的陪在他身边,做一把雨伞,为他遮风挡雨。
等两人死之后,再共赴黄泉,轮回转世。
罗素也不知道女鬼为什么这么想,他就不怕丈夫再找一个女人吗?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
那狗屁的爱情?
ps:今天四千四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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