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黎阳,最后不死也得脱层皮。
而且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十天半个月的事。
不过最后他还是不得不答应下来,只因为愿意同他一起前往雾都的人,实在是一个也没有……
……
两天之后四人站在聚集地东边出口,站定身形,往回眺望偌大临城的时候,林峰问身旁的曹大志。
“雾都那么好,又大又安全,为什么没人想去呢?”
曹大志眯起眼睛,叹了口气,风沙吹拂他脸上的皱纹,使其显得更加深邃,“人各有志吧!”
林峰若有所思地点头,其实不问,他大概也是知道原因的。
临城的众人就是在自己的舒适圈待的太久,懒得跳脱出来,就像井底的青蛙,适应了这么点大区域的生活,就算知道了井延边的天空很大,也不会想跳出去看看。
雾都再好,没有命去也是白搭。
曹大志若不是经历了前几天的事,恐怕也踏不出这一步。
“那文哥呢?他为什么去雾都?”
曹大志刚想开口,已经被背着个半大登山包缓缓走来的王子文截了胡。
“我本就不是临城人,在外打工这么多年,一直受到志哥照顾,这次找我帮忙,我肯定得帮”
说话的时候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