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事。
“要卖四千五百万?”冯君闻言,吓了一大跳,仅地价就四千五百万,盖起别墅来,怎么也还得投入一两千万,“有点买不起。”
他现在是有些钱了,但是先借给徐雷刚四千五百万,现在又要花六七千万来建别墅,那他的手上的钱就又比较紧张了。
他并不确定,自己一定要终老在郑阳市,这个城市只是他打拼的地方,而且本地人体现出的种种优越感,令他对郑阳的认可程度偏低,感觉自己不是很能融入这个城市。
所以,是不是该在这里投上六七千万,修建一栋别墅,还是很让他犹豫的。
如果可以选择,他更愿意在家乡的小县城搞这么一栋别墅,就算喜欢在大城市居住,他也完全可以选择京城或者魔都之类的一线城市,没必要在二线城市花这么大手笔。
红姐见他犹豫,也有点着急,“小冯,这地方虽然贵了点,但要是搁在平时,根本是有钱都买不到的,说实话,这是个难得的机会。”
冯君感觉有些奇怪,“郑阳有钱人应该很多的吧,我不要,自然有别人买。”
“有机会,当然先照顾自己人,”红姐理直气壮地回答,“而且,有钱人虽然不少,能一次性拿出来四千五百万的也不多,没准还会借机压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