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拎回来的是一只狐狸大小的动物,已经死透了,脖子上血淋淋的几个孔,显然是被路人甲的鹰爪干掉的。我从小到大连鸡都没杀过,以前光是想想开膛破肚掏都觉得恶心,现在我一看到这只动物,嘴里都开始分泌唾液的,脑袋里想的全是黄灿灿、油嫩嫩的烤肉,什么恶心都顾不得,一把抄起那动物,手一伸道:“匕首给我,我去河边洗。”
那条雪溪就在洞外不远的地方,路人甲将匕首扔给我,我此刻满脑子是烤肉,一边咽着唾液,一边屁颠的摸黑到了河边,麻利的开膛破肚。
匕首插进猎物的脖子,随后一路往下滑,一阵恶臭传来,一推滑腻腻的肠胃流出来,如果是以前,我光是看到都会吐。但现在我已经饿的肠胃绞痛,口水不受控制的分泌,胃里不断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仿佛跟一头野兽似的,满脑子都是吃,几下就洗剥干净,扒了皮带回山洞。
将东西架上火烤,我目光紧紧盯着,看着红色的肉慢慢变黄,慢慢滴出油脂,慢慢散发出香气,胃里叫的更加厉害,靠着墙壁的路人甲突然坐直身体,看了我一眼,道:“瞧你那点出息。”说完,慢慢翻烤着支架,我们就这样安静的盯着火上的肉,胃里时不时奏饥饿交响曲,等终于烤好时,路人甲将肉取下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