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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同发现沈召今天又换首饰了,这次是一串老坑的翡翠多宝手串,种老肉细有胶感。那些随心所欲打磨成各种形状的翡翠,后又被精心编造,配以金银,最终成了沈召手上富贵又童趣的存在。
沈召的首饰凡是挂在手腕上的无不大上那么一些,那么一点点富余的空隙,便能显得沈召身上多了几分楚楚风姿。
“富婆,这是你换的第几样首饰了?”
尽管屋内开了空调但是他看沈召还是热的厉害,干脆从茶几下面拿出一把扇子来帮着扇风。沈召是最不耐热的,在东北入了三伏天也未必有鹏城现在这么热,所以她在家里备了好多把扇子。
一开始魏书同还瞧着木柄绣花的扇子稀罕,还动过买来送别人的心思,女孩子应该都喜欢这些的吧。结果沈召给他看了看价格,好家伙缂丝手工绣扇,这扇子每一把都要四位数!
深刻认识到自己抱上了富婆大腿的他,已经学会主动的提高眼界了。几千块一把的扇子,拿来给他扇风,这叫暴殄天物。但是要是拿来给沈召扇风,那就叫相得益彰。
“你别太沮丧,这种大海捞针最要耐心了,是急不来的事。”
沈召已经习惯了每换一件首饰就给魏书同也带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