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4年,汉光和七年。
冀州广平县,少年刘擎神采奕奕,提着一小坛酒就冲进了县衙。
门吏非但没有阻拦,反而笑脸相迎。
“公与叔!”还没跑进后堂,他就开始叫喊,“我归来了!”
后堂迎出一人,穿群青袍服,着同色缁撮,见了少年,面露大喜,不过转瞬间,又恢复了常态。
这便是沮授,字公与。
“衙内不可喧哗。”他一本正经道。
对于公与叔的假正经,刘擎早已见怪不怪了,“我给你捎来了真定的银光酒。”
说着,他举着小酒坛子晃了晃。
沮授不动声色的走过,一把夺了过去。
“现在当值,不可饮酒。”
他认真的看了看日趋成熟的刘擎,道:“几月未见,又长个了,随我进来说话。”
说着转身进入后堂,刘擎也默默跟上。
后堂是沮授的办公地,堆满了竹简书卷,案台的一角,还放着一只漆觞,残留着丝丝酒味。
身为广平县令,平日事务还是很多的,隔三差五还要升堂断案。
“此去常山,可有见到你那梦中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