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了很高的高度,至少在他眼里看来,他所知道的当世那些书法大家,好像都差了一点水平。
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孙女刚刚说的话并不是在骗人,眼前这小伙子确实具有大师的水平,如今他现在已经巴不得让李安将所有的宣纸全部写满,再没有刚刚肉痛的表情。
行书写起来十分流畅,除了添墨之外,他基本上很少会直起身来,字与字之间基本上没有过停顿,所以《滕王阁序》虽然很长,但是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便已经全部写完了。
更绝的是,当最后一个字写完的时候,整张宣纸刚刚写满,每一个字每一列之间的间隔都是一模一样的,好像这宣纸上本身有临摹的格子一般。
即便是林朝暮打小对练字并不感兴趣,虽然她的学习成绩十分不错,但是字写得却不怎么样,小时候每次外公检查她的作业的时候都是摇头叹息不止,那字体的粗狂程度丝毫不弱于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完全没有任何的娟秀可言。
但是当林朝暮在看李安全心投入到写字之中后,便深深地被他整个人的状态给吸引了去,直到李安最后收力提笔,一老一小都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
直到李安将整张干墨的宣纸拿在手中欣赏,满意的点了点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