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其他小说 > 举汉 > 第四百四十七章 高义
已决定为先使君持丧三年。”
    刘景听得一愣,一时无言。
    汉朝初立时,服丧较短,如文帝时曾下令:“既葬之后,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凡葬后三十六日除服。”
    不过随着儒家兴起,三年丧制渐渐兴起,但尚未普及,及王莽当国,开始盛倡三年丧制。
    世祖光武恢复汉室后,尽管常绝告宁之典,奈何大势所趋,难以扭转,以至于发展到后来,连天子、皇后都服三年之丧。
    并且,服丧对象也不再局限于亲属,有弟子为老师服丧者、有孝廉为举主服丧者,有吏民为长吏服丧者,这样的风气甚至都波及到了胡人,羌胡为中国长吏服丧,并非什么罕见之事。
    蒯良、庞季作为刘表的心腹重臣,欲为主君守孝三年,也算合情合理。不过二人这么做,也从侧面反应了不愿为刘景效力。
    刘景对此并没有太过意外,当年临湘城破之际,桓阶选择自匿,不肯屈事北方,族兄刘蟠若未病故,必然也和桓阶一样。
    对于失去两位人才,刘景心里深感遗憾,但木已成舟,也只能叹一句:“二君高义。”
    说话间,大批甲士涌入别府,刘景随后挽着刘琮的手进门,一边打量四周,一边问刘琮道:“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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