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市!
严格意义上来讲,腰斩弃市,或者说斩弃市,其实是一个完整的刑罚,除非极端特殊状况,这二者,便是捆绑在一起的。
但凡是被判处‘腰斩’之刑的犯人,其行刑地点必然是市集之外,也就是方圆数十里最繁华、人流量最多的地方。
在腰斩之刑施行完毕之后,受刑者的两段躯体并不会被收走,而是会被遗弃在市集之外,直到尸体腐烂,才会被丢去乱葬岗。
这,便是‘弃市’。
而如今汉室的《汉律》,相较于前秦时动辄连坐、族灭的《秦法》,无疑是宽松了很多。
虽说《汉律》,其实就是丞相萧何在《秦法》的基础上删补、修改所得的‘秦法2.0’,但在量刑细节之上,二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除去谋逆、大不敬等原则性犯罪,《汉律》和《秦法》没有丝毫不同之外,其他大部分民事犯罪,《汉律》的量刑都更为人性化,也更为宽松。
便拿后世人如雷贯耳的‘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一事举个例子。
作为戍卒,陈胜吴广所在的队伍,因大雨毁道而‘失期’,无论放到哪朝哪代,也都是‘当斩’。
但同样是‘失期’,《秦法》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