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带着醉意和微笑的脸。
一口气写到这里,陈攸才微微一顿。
这篇怪谈写的很是顺利,从头到尾也没有被笔记抹除过,也就是说,陈攸写的这些都是能被承认的东西。
和曾经一样,陈攸并没有赋予怪谈杀人的规则,一是因为不愿滥杀无辜,二是因为这样能以更少的怪谈因子将怪谈创造出来。
不过接下来才是正题——
接下来参数这一栏,陈攸想了想,他没有任由怪谈去抽取,而是写下了“喜100”的字样,他想试试,用100点怪谈因子是否可以将对方创造出来。
而在触发一栏,陈攸则毫不犹豫的写上了“K市紫云路死者翟晗”的名字。
虽然翟晗这个名字可能会重名,但想必住在K市,且因为喝醉酒横穿马路被撞死的翟晗只有一个吧?
写完这一切后,陈攸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在反面开始绘画这则怪谈的形象来。
他根据新闻上翟晗的样貌,画出了一名身穿黑色西装,脸上挂着微笑的男子,这名男子站在一座路灯下,四肢弯曲,仿佛在跳着某种滑稽而怪诞的舞蹈,又好像是醉酒后的步态蹒跚。
配上那一脸微笑的神情,反而越看越令人感到诡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