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无所不知了。
做为一个快40的中年大叔,应俊自然早过了追星的年纪。对森马这种品牌,虽然没有什么负面反感,但自然也很难喜欢起来。因为这品牌的质量虽然不算差,但的确也好不到哪里去啊。而且偶像谢代言了这衣服也没几年,在应俊的印象里,再过个四五年,偶像谢的代言合同一到期,就要换成电动小马达·罗了。
对于偶像谢来说,特步才是真爱啊,借着当年偶像谢最火的时候,风火鞋直接卖到脱销。最后更是一直不离不弃的代言了20几年,最后好像还入股成为股东了。
于是,应俊只能有些无奈的解释道:“我只是谢挺疯的歌迷,没必要他代言什么就买什么吧?偶像又不能当饭吃,当作一种兴趣爱好就可以了。”
但是,应俊最后在沈夜的半胁迫半威逼下,还是在这家店里,有些无奈的从头到尾买了一身。
不过说实话,以应俊现在这个年纪,穿这个牌子倒还是挺合适的。要是成了重生前的中年大叔,那穿这一身出门,应俊大概会羞愧致死……
等买完了衣服,沈夜又逛到心满意足了,便带着应俊来到了今天吃晚饭的地方——知味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