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雨,也就无所谓了。
来英国前,这9人无一例外全都签了保密协议——20年内不得对外泄露雇主的信息和生活细节,20年内不得接受媒体采访,违反者三十倍罚薪,并追究法律责任,雇主有权依法索赔。
三十倍罚薪,看起来似乎不多,可是真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首先,罚薪是罚总薪,即9人在沈馥身边服务期间获得的薪水总数。9人签的都是一年的聘用合同,罚总薪也就等于是罚年薪。
其次,因为是出国陪护,必然要放弃国内的一些业务,加上英国的人力薪酬和物价水平比较高,所以边学道给这9人开的都是四薪。这样一来,这9人在英国干一年,等于在国内干四年,这还不算孩子顺利出生后雇主必给的红包。
按照这个总薪算,三十倍罚薪,等于罚了9人120年的收入,这就很吓人了。
这个协议条款如同一道保护屏障,抬高违约成本和收买成本——如果买信息的人不拿出相当于这9人200年收入的钱来交换,这9人就算亏本,因为除了罚薪还有索赔。
之所以这样做,实在是边学道不得不小心。
一个有名望的富豪,一个有国际知名度的巨星,尽管两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