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决定下面。先放了一些水在锅里,然后将混沌弄的残局清理了,不住地腹诽,混沌真是浪费粮食,明明看上去就不像是做饭的料,还装逼地煮个粥,结果呢,煮粥又没个好脸色……
转身将垃圾扔进了篓子里,余光正瞥见彭食其走了出来。他这会儿换了一件丝绸亮蓝色长袍,中间束着银白色的祥云宽边锦带,袖口和领口处可见镶绣着银丝边流云纹的滚边,最关键的是,束起的头上还戴着一顶银冠,显得整个人都意气风。相对于他刚才的痛苦样,完全是俊美非凡。
我的心脏已经“扑通、扑通”地受不了了,连忙扑过去由衷地赞美道:“你…你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见惯了他穿素色衣袍,最近他穿的鲜艳衣袍竟看得越来越顺眼,我简直快要变成他的迷妹了!
“好看?”他望了望身上,然后嘴角上扬,我看着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就连唇瓣都没什么血色,便冲他眨了眨眼:“你等等我。”
然后我便蹦蹦跳跳地去房间里拿了胭脂水,然后沾了一点,抹在彭食其的嘴上。
他皱了皱眉头,一把抓住我的手:“胡闹什么。”
我扁扁嘴:“没有胡闹啊,你的气色太差了,我想给你增添点血色啊,你失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