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并且出奇制胜。但这个准则并不完全适用于nba,这方世界篮球之巅有的是车载斗量的飞毛腿,即便艾佛森疾如闪电的进退折冲都无法每一次都甩开对手恍若附骨之趄般的贴身紧逼。不过很少有人像艾佛森一样熟悉如何以小击大,他早在多年球场实战中将自己控球瞬间的变向融入到运球技巧中,导致对手根本无法从艾佛森身上寻觅到任何准备变向摆脱的事先征兆。
艾佛森持球推进中的变向从来不需要任何速度停顿进行调整,在他手中球仿佛生根似的成为身体一部分,也基于此,艾佛森无球跑动、控球突破、与变向摆脱三种不同技能的速度都骇世惊俗,其标志性的动作就是持球突然向侧前方急速前进,一旦对手迫于压力少许后撤身体重心,艾佛森快速半扭转身躯小幅度后撤改变突破方向从另外一侧完成突破上蓝。
但这一切前提都是要建立在对手的神经反应和动作都是正常水平的基础上,而陈锋显然无论是神经反应和动作都不是正常人水平,而是远超常人水平。
于是,艾佛森就悲剧了,他习惯性的一个带球一个突然折向,以为肯定能够过掉陈锋,但他确实是过去了,只不过是人过去了,球却是被陈锋的左手快速的抄了过来,然后在他愣神间,其他人目瞪口呆间,陈锋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