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这么多的好东西,荆喜毫不客气的全部卷走了。
荆喜才不担心马记者会发现东西丢了报警呢,见不得光的东西马记者敢嚷嚷出来,那么她自己也是吃不了兜着走,她是个聪明人,只怕会把这件事偷偷的咽下了。
荆喜仔细的在办公室找了两遍,确定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才翻窗走了。
一个晚上,荆喜做了夜行大盗,连续翻了三户人家,双肩包里装满了此行的收获。
在马记者家里,荆喜还翻到了一个惊喜,一个黑皮笔记本,巴掌大小,就锁在马记者的床头柜里。
原来马记者有写日记的习惯,日记没有什么文笔,跟个流水账似的,可以说是马记者记录的工作笔记。
荆喜又不是,才不管这些,她感兴趣的是里面记录的事情。
正所谓猫有猫道,鼠有鼠路,作为娱乐报纸的狗仔队,最喜欢躲在阴暗处做事。
回到家里,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膀,第一次“做贼”的感觉紧张而又刺激,收获满满。
不过光靠这些东西还是不够,顶多就是给马记者和宋征制造一些小麻烦,并不能一下把人给摁死。
荆喜把照片里和笔记中觉得重要的都拿出来或是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