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靠着大规模打官司提升自身的知名度怎么说也算不上‘黑’点,可不是要比那些靠着‘自黑’,甚至是故意用一些恶俗低劣,哗众取宠手段爆红的人或产品强得多?
以仙姿产品的显著效果,只要知名度上去了,就算只有极少一部分的消费者抱着好奇的心态试着买一瓶回去试用,在感受到了仙姿产品的强大功效后也必然会成为仙姿的忠实客户,甚至会自发的‘安利’身边的其他人使用仙姿的产品……
这一点是很难因其他因素而改变的。
谁让市场上可没有第二个品牌的产品能够与仙姿的养颜丸和祛疤液功效媲美。根本就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者’。
仙姿所需要做的其实就是不断地把产品铺开,将市场给圈进自己的后花园罢了。
所以。仙姿的做法固然会得罪很多媒体,也是注定得不偿失的官司。甚至会为此付出巨大的诉讼投入。
但是,往好的一方面去想。只要稍加引导运作,未必不能从中间接获益。
至少,打广告的话可不也得投入广告费吗?
而且,媒体的节操……媒体有节操吗?
就算仙姿如今再如何跟那些媒体交恶,只要仙姿有‘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