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个人无论是辩论赛,还是跟着警察出警,或者在现场找证据来说,都是一流的能手。
会轻而易举的打败对手让对方哑口无言。
或者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痕迹,让案子继续下去。
他在我们那个大学,名声一直都很响亮。
董佛曾经还夸他是个人才。
而我在辩论社的时候,和他有过几次见面。
甚至点名的时候,名字是挨在一起的,但是他都记不住我。
好几次他都是说:“这个同学,你把辩论赛的资料给我一份。”
好吧,我就是隔壁同学。
那时候我刚进大学,他也刚转过来读研究生,读了一年就消失了。
听说是回了北京。
那他这次怎么突然调过来?
“我当然知道。”董佛一副万事通说:“宋之琛是我们大学时候的名人,那时候我刚进大学,听着他的事迹不到一个月,就听说他又回北京了。”
董佛比我小一届,还没有见过本人,宋之琛就淡漠离开了。
大学那几年,她就活在宋之琛的影响之下。
一直很遗憾没见过本人。
她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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