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城里后,秦咏梅和袁宪洲来不及休息,就赶紧来到公安局的档案室,查阅50年代的案件卷宗。
这其实只是秦咏梅的直觉。
她专门调出了1951年的档案。
这一年,公安局组建不久,案件也不多。
所以,很快就查到了一桩大案。
1951年春天,县城里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
一户姓康的人家因不堪迫害,全家五口悬梁自尽。
秦咏梅虽然不是县城里的坐地户,但当了这么多年公安,对县城最近几十年的事情也知道不少。
解放前,康家是县城里最大的地主。
据说,眼下南街的半条街都是他家的。
说得虽然有点夸张,但三分之一应该是有的。
眼下,南街上医药公司的门面就是老康家的“康德记”药房改造的。
康老爷有两个儿子。
老大曾留学米国,后回国效力。
老二投身军界,后远渡宝岛。
自杀的就是老大的一家。
根据案情记载,这一家五口人是夫妻二人加两儿一女。
女儿十二岁,两个儿子只有五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