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靠的也从来都不是相对优厚和自由的合约。
明湖文化的合约,一向都是业界中游水平,不优厚,也不算霸道。
当然,新人嘛,别管哪家公司,肯定都是霸道的。
尽管在实际执行的时候,偶有越界,只要不过分,公司也不会跟你太过计较,但合约就是合约,不收拾你,不代表不能收拾你!
正常情况下,只要有选择权,是没人愿意签这一类合约的!
可问题是,明湖文化的制作、发行和造星、捧人的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不管你是庄美月和格日楞、赵源那样的纯新人,还是廖辽、何润卿、周嫫这样本来的巨星,只要签到明湖文化,妥妥的至少升一级!
合约严一点、条件苛刻一点、分成少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在别的公司,你拿10%,甚至12%,那简直是吹不完的牛逼了吧?可你卖三百万张顶天了,来到明湖文化,廖辽全公司最高,12%,何润卿、四大美人拿10%,玫瑰力量火到那种地步,才9%,庄美月之类纯新人出道,对不住,5%,后期卖的太好了,有奖励加成,到手也就6%!
圈外人乍一听,会觉得这个分成比例简直不要太黑!
可圈子里提起来,几乎没有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