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人当然受益匪浅。现如今在国内的电视剧小荧屏上,她绝对是人气最旺的明星之一了。
到最近两年,她跟公司已经形成了某种程度的默契,那就是,她每年接公司这边一部大戏,打名气,然后其它时间就跑出去接其它的戏,大把捞钱。
这样很好。
明湖文化再厉害,也不可能把自己的产品线铺的太宽,更不可能把每年出品的四到六部电视剧都砸给某一个人。所以像刘燕这样,靠公司的戏持续的红,然后跑出去接其它的戏赚钱,是很好的一个路子。
在当初拍《还珠公主》的时候,她还是个在校大学生,明湖文化要拍戏、要捧她,她当然很愿意把经纪合约签过来,后来她红了,要求修改合约,明湖文化也很给面子,大家又签了一份新的合约,合约里,对于给她的各种待遇,都有了极大的提高,而公司的抽成比例,也大幅度的降低,给与了她一个大腕明星应有的基本上全部的待遇。
但是第二份合约是只签了四年,从今年春天开始,按说经纪部那边就已经在联系对方争取续约了,只是却一直都没有搞定新的合同,反正那边摆出来的态度就是慢慢的谈、我们不急,也把各种条件都要得高高的,远远超过了明湖文化能承受的底线。
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