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过去‘收尸’。而牧牛犬和大黄的体型,对这些大牛基本无能为力,赶不走它们。除非把牧场里的七八只大狗都拉来,才可能对体型庞大的野牛造成点威胁。
野牛这东西在北美洲的野外,除了人基本没有动物杀得了它们。除非它们在冬天落单,才容易成为狼群攻击目标。
白晴笑了笑:“这个季节可不准猎杀野牛。”
两人换了个方向游荡了半个小时,终于在林子里远远看到了几只驼鹿。
看上去是一大家子,其中的公鹿长着一对珊瑚似的大角,看得唐文一阵意动。觉得打死它收藏这对角想必是极好的。可是白晴从瞄准镜里看完,却摇着头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这头鹿太大了,第一恐怕口感不好。第二恐怕马都带不走。
唐文接过来枪,从瞄准镜里把它们的身形和不远处的大黄对比了一下,无语地发现,这家伙少说得有两米高!虽然细长的腿很违和,可是体重估计得有半吨重。还真像白晴说的,打死了他俩人肯定抬不到马上。抬上去,马也驮不起来。
“竟然有那么大的鹿!还真是罕见。”唐文没有把枪还给白晴,他准备自己选个目标。
“你的枪给我,我去把马牵回来。”白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