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一点让斯坦利很不爽。
这本书越成功,就意味着兰斯的佣金越多,和他本人所获得的隐形好处不同,兰斯将获得的是实实在在的富兰克林,那将是一笔丰厚的数字,而兰斯不管是做为新闻报道的主角,还是图书代理人,他都会获得巨大的名气!
这让斯坦利非常纠结,他不禁暗自腹诽,如果兰斯只是连环凶杀案的关键人物,而不是图书代理人那该有多好,那样的话,他只会获得短暂的人气,最多上上访谈或是脱口秀一类的节目,而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收益。
以斯坦利狭隘的心思,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兰斯不接受采访是不愿意揭开心里的伤疤,而这本书的代理佣金也仅是一本书的初稿而已。
如果知道这些,他可能就不会这么郁闷了,可惜兰斯根本不可能告诉他这一切。
事实上,如果不是斯坦利是兰斯在所有出版公司里唯一能搭上话的中高层,这件事也不会落到斯坦利头上,以《骨头》这本书的质量和兰斯所提出的营销方式,任何一家出版社都会重视起来的。
当第二天兰斯再次见到斯坦利的时候,是在皇后区,而不是曼哈顿,就如兰斯所说的那样,斯坦利必须拿出求人办事应有的态度才行。